各温泉旅游企业:
温泉的水质卫生状况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温泉消费者的原始诉求。为规范行业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监管、进一步推动温泉旅游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的同步发展,我分会于2017年组织编制了《温泉旅游水质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LB/T 081-2020)。该标准由文化和旅游部于2020年4月1日发布并实施。
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重创了旅游业。温泉作为人群聚集场所,公共泡池的卫生环境和安全状况备受关注,水质卫生安全更是成为了消费者选择温泉产品最重要的关注内容。该标准在疫情下更具现实意义,能够使温泉旅游企业和温泉供水机构及时管控温泉旅游的水质卫生;也可以使消费者通过公示的水质卫生状况来选择符合卫生要求的温泉产品;同时促进水质卫生达标的温泉产品销售。
标准中的《温泉水质卫生要求及检测方法》给出了对水质、病原微生物、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的基本要求,对温泉水质常规和非常规检验项目、指标限值、检验频次及检测方法的具体要求。温泉水质的现场常规检验由温泉旅游企业或温泉供水机构负责自检,或委托具有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接受地方卫生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标准中的《水质卫生管理》给出了水质卫生相关的管理制度,温泉旅游企业要贯彻落实,按照规定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一、制度管理
温泉旅游企业和温泉供水机构为设立水质卫生管理岗位,所配备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必须要接受过专业培训;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水质卫生管理制度和水质卫生管理档案。
温泉旅游企业和温泉供水机构对温泉水的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或化学消毒。本标准的附录A(资料性附录)给出了: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可选用的材料、方法、要求和标准。
二、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是指温泉旅游企业和温泉供水机构按照本标准对各项涉及水质卫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档案留存的要求。完整、规范、有效的制度及在执行制度时的文件留存是温泉旅游企业和温泉供水机构水质卫生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考评温泉旅游企业和温泉供水机构水质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
三、公示要求
公示要求是指温泉旅游企业必须在温泉沐浴场所的入口处设置包括温泉沐浴礼仪规范、温泉沐浴卫生禁忌等事项在内游客须知。这既是对温泉消费者利益的提醒和保护,同时也有利于温泉沐浴区域次序的维护。在沐浴温泉前的洁身及相关须知等要求,更是温泉水质卫生管理的要求。
该标准在星评标准中,是相关水质卫生要求的评定依据,包括星评的必备项和打分项。望各温泉旅游企业学习掌握该标准,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实践检验,并依据规定进行自查整改,不断提高标准的实施效果。
温泉旅游水质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LBT081-2020.pdf
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