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汤温泉过度开采 省调研组希望能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Jun 17, 2013
“根据灰汤温泉现有的矿产开采权证规定,温泉日开采限额为1800吨,而你们却向有关项目承诺温泉日用量5900吨,这样的承诺能否兑现?如果要兑现,又是否合法合规?目前的地热资源又是否能够承受如此高强度的开发?”近日,省政协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研组赴长沙、益阳、郴州调研,在与宁乡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座谈时,委员们对灰汤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表示了担忧。
灰汤地热资源开发已有两千多年历史,水温高达90℃,含有对人体有益的29种微量元素,素有“天然药泉”之美誉。
然而,如此优势资源,如今却面临过度开发之虞。在宁乡县政府向省政协调研组汇报的一份材料中,委员们发现,灰汤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7个项目,日温泉使用量为5900吨。除此之外,还有7个已签约项目合同中,有的明确温泉日使用量为100吨,有的则是“保证温泉使用”。另外,还有两个拟进入开发的项目合同中未明确温泉使用量。
“这样的盲目开采对地热资源是一种极大的破坏,甚至有可能导致温泉资源的枯竭及地质灾害的发生。”委员们直言,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而对不顾环境承载力的做法不敢苟同。
“由于历史原因,灰汤温泉资源的开采现状是‘一矿三证’,每一个开采证所核定的日开采量为600吨,总计1800吨。但通过回灌技术可以增加温泉资源。目前,我们所做的温泉回灌试验成果已通过相关专家的评审,推定回灌增量每天可达4188吨,正在申请将回灌增加的温泉资源办证,并落实进行开采,从而将温泉日开采限额提高至6000吨。”对于委员们的质疑,灰汤管理局负责人解释。
这一说法显然很难得到委员们的认同,“姑且不论签约和拟进入项目的温泉使用量到底有多大,单就回灌技术而言,4188吨的日回灌增量是否有科学依据,对地下水位和水质又是否存在影响?”
委员们从宁乡县提供的一份材料中找到了答案:“2009年,灰汤地下水位维持在20-30米,随着一些大型温泉利用企业进驻开业,至2011年春节期间,地下水位下落至60-80米,实施回灌以后,水位逐步上升,最高时水位上升至34米,平时维持的水位在55米以上。”
“也就是说,即使采用回灌技术,地下水水位也很难恢复到当初的水平。”委员们表示。
客观而言,宁乡县近年在温泉资源保护利用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2010年,《长沙市灰汤地热资源保护条例》正式出台,当中明确对灰汤地热资源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量开采,任何单位不得超限量开采。同时,宁乡县以贯彻该《条例》为契机,实行铁腕整治,严厉打击各种私拉乱接温泉资源的行为,取得了一定效果。
然而,由于众多客观原因,宁乡县在灰汤温泉的开发上无法起到主导作用。“40多年开而不发啊!”宁乡县政府某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叹。
在该人士看来,制约灰汤长远发展的瓶颈就是资源管理不畅。“拥有开采权的企业满足于现状,缺少长远发展规划;而有心做大旅游产业、做长产业链条的地方政府,却因为没有开采审批权而有心无力。”
委员声音〉〉〉
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资源容量和环境承载力,并以此为依据确定招商引资的项目和规模。要严格规划,合理招商,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始终保持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平衡发展。同时,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法制意识,坚持依法办事,保障温泉水资源得到充分可持续利用。
——省政协副主席杨维刚
经济发展方式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的发展方式往往导致资源大量消耗和粗放利用。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胡伟林
温泉资源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我们应当以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科学、合理地利用,进一步加大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督促有关方面严格依法依规开采温泉资源。同时,对温泉水资源进行勘查,准确掌握其储量的“家底”。
——省政协委员、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颜学毛
灰汤温泉资源“一矿三证”的开采模式既不符合矿产法的规定,也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应该对其进行有效整合,坚持一矿一证。一旦因为过度开采而造成水位、水质下降,环境遭受破坏,对地方经济发展而言,无疑于杀鸡取卵,得不偿失。
——省政协委员、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副主任陈平 (来源:湘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