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温泉旅游各会员单位:
2016年温泉旅游分会在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协会的领导下和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下,紧密围绕行业的形势需求,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按照国家旅游局行业标准,评定了全国首批14家星级温泉;举办了第八期温泉旅游行业总经理培训班、首届温泉与自驾车旅游产品对接会,签署合作协议为会员企业输送更多自驾游客源;举办了第二届中国温泉旅游推广季、温泉高峰论坛和温泉衍生品展;制定发布了《国家温泉旅游名镇》标准;完成了中国温泉疗养院经营实况调研报告;组团参加了世温联在意大利召开的第68届年会。今年,温泉旅游分会将一如既往的通过各种形式努力服务会员,也希望会员单位继续积极支持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
2016年度会员单位会费收缴工作于2016年3月14日开始,5月2日截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30000元;副会长单位2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理事单位3000元;会员单位2000元。
二、缴纳方式
请各会员单位按照《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将会费直接汇入中国旅游协会账户,由中国旅游协会统一开具会费收据。汇款或转账请务必注明“温泉分会会费”字样。
开户名称:中国旅游协会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长安街支行
账 号:8605 8222 2710 001
联 系 人:高茵
联系电话:010-85166824
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