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依据《中国旅游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8款规定:“2年不交纳会费,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北京绿维文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温都水城旅游饭店管理有限公司、蓝创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天津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御温泉度假小镇有限公司、北汤国际康养小镇开发有限公司、凌源市益丰元休闲度假有限公司、宁安市在后渔南湖温泉旅游有限公司、南京享自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原乡温泉旅游渡假村有限公司、巢湖深业诚毅地产有限公司深业半汤温泉酒店、泰顺县玉龙山氡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金汤湾海水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上饶市云溪汤泉度假区、江西西海温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山东盈泰生态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山东观唐温泉(国际)度假村、夏津德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泉度假分公司、平顶山玉京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河南思念果岭酒店有限公司、崇阳三特隽水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紫龙湾温泉度假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斯普林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河源巴登新城投资有限公司、重庆箱根中矿温泉勘探技术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天汇圣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古尔沟神峰温泉有限公司、四川中艺创景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钟艺服饰有限公司、贵州省剑河县仰阿莎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新长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腾冲玛御谷温泉投资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腾冲荷花温泉旅游有限公司、云南丰安国际康养度假有限责任公司、汉华文旅控股有限公司、广州脉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共计37家单位两年未交纳会费,符合上述自动丧失会员资格的条件。
根据《中国旅游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9款规定:“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协会或分支机构的职权自行终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37家单位自动丧失会员资格,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
2024年11月1日